東莞顏煜醫療設備科技信息局限集團公司:
🐎本會已受理申請人李妍與你單位勞動爭議案,本會已依法缺席處理,因你單位未按規定參加仲裁活動且無法向你單位送達仲裁文書,依照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》規定,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松勞人仲(2024)辦字第721號仲裁裁決書。裁決內容如下:
🌄一、被申請人上海顏煜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7日內支付申請人李妍2023年11月工資人民幣5548.4元;
🧜二、被申請人上海顏煜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7日內支付申請人李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人民幣6000元;
三、對申辦人李妍其它的仲載懇求免予補救。
🐽自通知發布的生效日起起,經由30日,即稱為到達。如不認本裁定,患者可自裁定書到達生效日起起十八日內向型民眾法院執行訴狀;屆滿不訴狀的,本裁定書即發生的發律物上請求權。
特此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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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二5年次年4月七日